关于开展2017年“柳泉杯”工程复查工作的通知
发文机关:淄博市建筑业协会 文号:淄建协字〔2017〕18号 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10日 点击数: 276
各区县建筑业协会,各申报单位:
按照《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“柳泉杯”奖评选办法》和《关于评选2017年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“柳泉杯”的通知》要求,决定自2017年5月16日起,对申报2017年“柳泉杯”的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进行现场复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依据
《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“柳泉杯”奖评选办法》,《关于评选2017年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“柳泉杯”的通知》,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规定。
二、复查方法
审查工程有关申报资料原件,复查工程技术资料和实体质量,根据《工程综合评价表》(附件2)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,形成《工程排序表》(附件4)。工程申报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。已经通过国优工程预检的工程不再进行复查。
三、复查程序
1、申报单位介绍工程质量情况,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;只申报柳泉杯,不申报泰山杯的工程,可以用PPT进行汇报;拟申报泰山杯的工程,需播放DVD片;
2、听取建设单位、使用单位、监理单位意见(主申报单位人员回避);
3、查阅工程技术与质量资料,审查申报资料原件;
4、现场复查工程实体质量;
5、讲评复查情况。
根据现场实际情况,复查组可调整查看资料与工程实体的顺序,能够合并复查的项目可以合并进行。
四、复查组人员组成
成立3个复查小组。每个复查组有4人组成,领队1人,组长1名,土建、水暖、电气专家各1名。复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,领队只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,不直接参与工程评价工作。
五、复查组需提交的材料
复查结束后,复查组应向“柳泉杯”工程评审委员会提供如下材料。
(一)每项工程的复查情况。包括:
1、工程特点、难点、亮点;
2、工程质量有哪些不足;
3、工程质量评价及明确的推荐意见;
4、能够说明工程特点、亮点和主要问题的图片各5张。
(二)工程复查排序表。复查工程全部结束后,由复查组组长主持召开本组总结会,在复查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,按照得分情况,对复查工程进行排序。排序过程中如出现不同意见,由组长决定其评价排序,并将不同意见如实向评审委员书面汇报。
(三)复查组复查报告。复查报告应从整体复查情况的角度,对申报工程整体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、工程创优理念贯彻、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,对工程创优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。
上述资料均需于6月6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,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。
六、复查有关规定
1.接受复查的申报单位应按复查工作“日程安排”,提前做好现场的复查准备,通知建设、监理、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准时参加汇报会、讲评会。
2.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复查组开展现场复查工作,不得拒绝出示相关资料,不得拒绝对相关部位的复查、检测。
3.专家组检查期间一律吃工作餐;不得悬挂欢迎条幅,不得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,不得安排与复查无关的活动。
4.“柳泉杯”工程复查专家现场复查过程中,应做到客观公正、科学公平,问题点评要准确精炼,对推荐的工程要严格把关,优中选优。
5.复查专家不得向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透露复查排序情况。不得要求申报单位安排与复查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。
6.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、取消参评资格或通知专家所在单位。
7.为保证复查工作公开、透明,设立“柳泉杯”工程复查监督电话:2301666。
附件:1、日程安排表
2、工程综合评价表
3、申报资料原件审查表
4、工程排序表
淄博市建筑业协会
2017年5月10日